在进行家庭居室照明设计时,既要遵循现行的《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和《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》,又要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。在设计过程中,应遵循以下原则:
(1)安全性原则
灯具安装场所是人们在室内活动的频繁场所,所以安全防护是第一位。这就要求灯光照明设计绝对的安全可靠,必须采取严格的防触电、防短路等安全措施,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,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(2)功能性原则
灯光照明设计必须符合功能的要求,根据不同的空间、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灯具,并保证适当的照明和亮度。例如:客厅的灯光照明设计应采用垂直式照明,要求亮度分布均匀,避免出现眩光和阴暗区;室内的陈设,一般采用强光重点照射以强调其形象,其亮度比一般照明要高出3~5倍,常利用色光来提高陈设品的艺术感染力。
(3)美观性原则
灯具不仅起到保证照明的作用,而且由于其十分讲究造型、材料、色彩、比例,已成为室内空间不可缺少的装饰品。通过对灯光的明暗、隐现、强弱等进行有节奏的控制,采用透射、反射、折射等多种手段,创造风格各异的艺术情调气氛,为人们的生活环境增添了丰富多彩的情趣。
(4)合理性原则
灯光照明并不一定是以多为好,以强取胜,关键是科学合理。灯光照明设计是为了满足人们视觉和审美的需要,使室内空间最大限度地体现实用价值和欣赏价值,并达到使用功能和审美功能的统一。华而不实的灯饰非但不能锦上添花,反而画蛇添足,同时造成电力消耗和经济上的损失,甚至还会造成光环境污染而有损身体的健康。